交變濕熱試驗旨在評估裝備在耐濕熱大氣環境下的性能表現,主要應用于以下三類情況:
1、可能在濕熱環境中貯存或使用的裝備;
2、可能在產生高濕度的環境中貯存或使用的裝備;
3、激發裝備可能與濕熱相關的潛在問題。
交變濕熱試驗可能引發裝備
哪些故障或問題
1、金屬氧化/電化學腐蝕;
2、加速化學反應;
3、有機和無機表面覆蓋層的化學或電化學破壞;
4、表面水氣和外來附著物相互作用產生腐蝕層;
5、摩擦系數的改變導致粘結或粘附;
6、材料性質的變;
7、電氣短路;
8、光學表面模糊或熱傳導特性變化。
交變濕熱試驗程序的步驟如下
a) 在完成初始檢測流程后,將試驗箱內的溫度設定為23℃±2℃,相對濕度調整為50%±5%,并維持此狀態24小時。
b) 隨后,調整試驗箱內的環境條件至溫度為30℃,相對濕度為95%。
c) 依據圖1所展示的試驗參數,對試件進行暴露處理。試驗周期數根據4.3.2條款確定(常規為10個周期,每個周期時長為24小時)。推薦在第5個或第10個周期結束時(如圖1所示的時間節點),對試件實施性能檢測。檢測所需時間應盡可能縮短,以滿足驗證試件性能的基本要求。性能檢測亦可遵循相關文件執行,并詳細記錄檢測結果。若試件在檢測中出現故障,則立即中斷溫濕度循環,進入步驟d)。若試件運行正常,則繼續試驗。若試件性能檢測需開啟試驗箱門或取出試件,且檢測無法在30分鐘內完成,為避免試件非真實干燥,應先將試件在30℃、95%相對濕度的條件下保持1小時,再繼續檢測直至完成。若檢測在試驗箱內實施且時間超過圖1所示的4小時,則暫停后續循環,直至檢測完畢后再按圖1繼續后續循環。
d) 完成檢測后,調整試驗箱內的溫濕度至標準大氣條件,再次進行性能檢測,以便與試驗前的結果進行對比分析。
e) 對試件進行全面視覺檢查,詳細記錄試件在濕度暴露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變化。
試驗持續時間
交變濕熱試驗遵循一個24小時的循環周期,至少需進行10個這樣的循環周期,通常而言,10個周期已足夠揭示濕熱環境對多數裝備可能產生的潛在影響。為了確保濕熱試驗結果能更準確地體現裝備在濕熱環境下的耐受能力,可參照相關文件的規定,適當延長試驗的持續時間。
該試驗標準設定為至少240小時的循環測試,不接收少于240小時的程序,同時,根據實際需求,試驗時間可進一步延長。
溫濕度量值
雖然溫度為60℃相對濕度為95%RH的綜合在自然環境中不太會出現,但是該溫度和相對濕度量值的綜合能發現裝備存在潛在問題的部位。
試驗過程中何時進行功能檢查
若裝備在交變濕熱環境中工作,應在每5個循環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檢測。
試驗說明
交變濕熱試驗旨在模擬濕熱環境對裝備的主要影響,而非精確復刻自然界中隨時間變化的溫濕度歷程或太陽輻射后的濕熱效應。此試驗有助于揭示裝備在長期濕熱環境下的潛在故障。
若濕熱試驗可能干擾同一受試裝備后續的其他測試,則建議在這些測試之后進行濕熱試驗。同樣地,考慮到潛在的非代表性綜合環境影響,通常不建議在已經歷過鹽霧試驗、砂塵試驗或霉菌試驗的同一受試裝備上再進行濕熱試驗。
檢測結果的評價
1、受試樣機的外觀結構是否發生改變;
2、受試樣機的功能性能是否發生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