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國家正式公布EU2022/2380通用性充電頭修訂命令。歐盟國家宣布發布了關于通用性充電器的修訂命令Directive (EU) 2022/2380,以補充RED指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對實用性充電插口的認真落實要求。
包含機器設備范疇
該修訂命令包含下列13類無線網絡設備:
1、手機上 Handheld mobile phones;
2、平板 Tablets;
3、數碼照相機 Digital cameras;
4、頭戴耳機 Headphones;
5、帶麥克風的頭戴耳機 Headsets;
6、手執電子游戲機 Handheld videogame consoles;
7、便攜式音箱 Portable speakers;
8、電子書閱讀器 E-readers;
9、電腦鍵盤 Keyboards;
10、電腦鼠標 Mice;
11、便攜式導航欄 Portable navigation systems;
12、入耳式 Earbuds;
13、筆記本 Laptops.
依據新命令規定,以上13類機器設備都必須要配置合乎EN IEC 62680-1-3:2021標準化的USB Type-C充電插口,并可以用合乎同樣標準化的電池充電電纜線進行充電,在其中適用快速充電的機器應適用合乎EN IEC 62680-1-2:2021的USB PD協議書。
除此之外用戶和用戶可以選擇購買無捆縛充電器的機器設備,生產商或供應商需在產品外包裝根據特殊標示標出產品是否配置充電頭,并告知充電器功率范疇要求以及所適用快充協議。
執行日期
新命令將在2024年12月28日起,在大多數歐盟國家強制性執行。
在其中,對筆記本機器的規定將在2026年12月28日強制性執行,在強制性日期之后進到歐盟國家市場新機器都應滿足該命令規定。
新命令關鍵點分析
1、調節了原指令Article 3.3 (a)條款,并添加Article 3.4條文,可以補充針對通用性充電插口的落實措施規定。
2、升級了制造商、采購商、代銷商等的責任和義務。
3、以上13產品只要能根據電纜線進行充電的,都已經被規定強制性配置合乎EN IEC 62680-1-3:2021標準化的USB Type-C ?充電插口,并可以使用合乎同樣標準化的電池充電電纜線進行充電,在其中適用快速充電的機器必須符合EN IEC 62680-1-2:2021規范化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協議書。
4、無線通訊設備在歐盟市場流動時,可選擇是否配置充電頭,并進一步明確使用說明書,外包裝盒或標識牌過程中需要反映充電器的種類和配置狀況,信息內容應以能讀看得到的方法表明,下圖為標識平面圖(需等比例縮放),在其中a應當不低于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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