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規定從2006年7月1號開始,凡是出口到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外置電源(AC/AC,AC/DC adaptor),都必須滿足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能源委員所頒布的電子電器能效法規,如果產品沒有取得CEC能效認證,那么產品不得加州地區流通銷售。
這意味著在2006年以后,所有在美國使用,以及要銷往美國的變壓器、外部電源供應器、適配器、充電器都需要辦理CEC認證,因此電源適配器CEC認證非常有必要,電源適配器也在要求范圍,那么電源適配器如何申請CEC認證呢?下面隨著環測威檢測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在美國加州銷售的58類產品需要做CEC產品能效認證,主要是針對家電,電源,燈具(鎮流器或節能燈)。58類電子電氣產品在美國加州的銷售都需要做CEC能效認證,該法規具體分為能效指標要求、測量方法以及分階段實施的計劃。
CEC加州能效認證流程:
1、來電咨詢了解CEC注冊費用等信息,客戶提交申請表;
2、客戶與我公司簽訂委托檢測合同;
3、送樣檢測,并準備電氣原理圖、外部/內部照片、振蕩器電路框圖、用戶手冊銘牌標識、工作原理說明等(根據產品而異);
4、檢測合格后,我司會將申請資料遞交給CEC授權的出證機構;
5、簽發CEC證書。
常規電源類產品時間為1-2周,電池充電系統需要注冊,時間為3-4周,CEC證書有效期是根據產品而定的,不同產品CEC認證費用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