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沖擊試驗的意義和目的,溫度沖擊試驗是主要用于確定產品在溫度變化(溫度沖擊)期間和之后受到的影響,即確定產品能否經受其周圍大氣溫度的急劇變化,而不產生物理破壞或功能與性能下降,其急劇變化的定義為溫度變化量大于10℃溫度沖擊(變化)試驗的另一種用途是作為考量安全性要求下對可能出現的潛在的安全性問題和缺陷的篩選手段,是一種用于考核產品安全設計(是指只要試驗條件不超過設備的設計極限的極端溫度變化速率)、生產工藝,剔除潛在缺陷的方法。
溫度沖擊試驗模擬的環境情況
電子設備和元器件中發生溫度變化的情況很普遍。當設備未通電時,其內部零件要比其外表面上的零件經受的溫度變化慢。
下列情況下,可預見快速的溫度變化:
1、當設備從溫暖的室內環境轉移到寒冷的戶外環境,或相反情況時;
2、當設備遇到淋雨或浸入冷水中而突然冷卻時;
3、安裝于外部的機載設備中;
4、在某些運輸和貯存條件下。
通電后設備中會產生高的溫度梯度,由于溫度變化,元器件會經受應力,例如,在大功率的電阻器旁邊,輻射會引起鄰近元器件表面溫度升高,而其他部分仍然是冷的。
當冷卻系統通電時,人工冷卻的元器件會經受快速的溫度變化。在設備的制造過程中同樣可引起元器件的快速溫度變化。溫度變化的次數和幅度以及時間間隔都是很重要的。
溫度沖擊試驗要求和目的
1、高低溫沖擊試驗箱試驗的目的是用來確定測試產品在周圍大氣溫度急劇變化時候的適應性以及被破壞性的。
2、試驗箱試驗的條件,高溫箱是在:RT~150℃,低溫箱是在:RT~-40℃,試驗溫度保持的時間: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者為準,循環次數:針對各個不同行業不同廠家所對應的試驗要求不一樣,按照標準上的試驗方法測試。
3、高低溫沖擊試驗箱測試產品從冷熱沖擊箱內取出來之后,應該是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的,直接試驗樣品達到了溫度的穩定性。
4、試驗箱采用的是高溫箱以及低溫箱進行冷熱沖擊試驗的,以免提供試驗樣品經受了周圍空氣溫度急劇發生變化的環境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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