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REACH將會有六項限制條款生效,出口企業是否已經準備好
REACH它的全名稱指的是: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以及限制,這是一部保證化學品安全進入歐盟市場并得以安全使用的法規,REACH的主要內容是要求生產方和銷售方證明日用產品當中不含對我們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
所以,凡是在歐盟生產或者是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其中主要是指紡織品,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檢驗和批準,如果一旦超過規定的含量就不可以在歐盟市場上進行銷售。意在保護歐盟各個國家公民的健康和環境的環保與安全。
在此規范下,2020年REACH將會有六項限制條款生效,詳情請看:
第51項:鄰苯
從2020年7月7日開始,禁止含有四種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BP)當中的一種或者四種以及濃度等于或者大于0.1%的塑化材料用于玩具以及兒童護理品投放市場。
第66項:雙酚A
自2020年1月2日起,禁止含有雙酚A濃度≥0.02%的熱敏紙投放市場。
第68項: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
從2020年7月4日開始,該物質本身不得生產或者投放市場,當PFOA和其鹽類物質含量≥25ppb或PFOA相關物質單項或總量≥1000ppb時,以下用途不得用于生產或者投放市場:1.另一種物質,作為組分;2.混合物;3.物品。
第70項:D4和D5
洗去類化妝品當中八甲基環四硅氧烷(D4)或者十甲基環五硅氧烷(D5)任一種物質含量等于或者超過0.1%,2020年1月31日后不得投放市場。
第71項:NMP
從2020年5月9日開始,N-甲基吡咯烷酮(NMP)本身及含該物質濃度等于或大于0.3%的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場。 2020年5月9日后,不得制造、使用該物質本身或含該物質濃度等于或大于0.3%的混合物。
第72項:紡織品中的CMR物質
從2020年11月1日起,不得以下列形式投放市場:
1、服裝或相關配件;
2、除服裝外,在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可以和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品;
3、鞋類。
要是供消費者使用的服裝、相關配件,服裝或者鞋類之外的紡織品,它均質材料當中存在物質的濃度等于或者大于Appendix 12中規定的限制濃度。
近年來,每年都會出現大量違反REACH法規限制篇的案例發生。其中,2019年全年共出現253起違規案例,原產地為中國的就有203起,占比高達80%。違規產品受到了召回、銷毀、退出市場等處罰。在疫情嚴重的2020年REACH生效的就有六項限制條款。如果我們中國企業不加強對REACH法規理解和產品的質量管制,履行限制的責任,才能避免產品投放歐盟市場后,遭受召回、銷毀、退出市場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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