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壓力設備CE認證(PED指令)概述
從2002年5月28日起銷往歐盟的壓力設備類產品必須進行壓力設備CE認證,符合壓力設備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97/23/EC。歐盟承壓設備指令更新為2014/68/EU,新指令將于2016年七月強制實施。凡是設計壓力超過0.5bar的設備,無論其壓力、容積為何,諸如滅火器、壓力表、閥件、安全閥、空氣柜、塔槽、管路、管件、蒸汽設備等裝載或輸送流體的設備都必須符合PED規定。
二.壓力設備CE認證(PED指令)核心要求:
1.高于特定壓力/容積門檻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要:
(1)具備安全性
(2)符合設計、制造、和測試的基本安全要求
(3)滿足適當的符合性評定程序
2.低于特定壓力/容積門檻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要:
(1)具備安全性
(2)依據完善的工程實務而設計、制造(3)產品歸類與符合性評定模式的選擇
三.壓力設備CE認證(PED指令)范圍
歐盟委員會企業總司界定的關于壓力裝置指令Pressure equipment97/23/EC適用范圍廣泛,主要包括下列壓力裝置和領域: